一年的時間對一個人的生命來說,佔了多少份量?
而一個人在另一個人的生命裡,能佔多少份量?
遇見你的時候是春天,然後夏天到了,
我還在感嘆沒到懇丁去跟夏天的太陽說哈囉時,
秋天突然就來了,
然後發現日落得一天比一天快,卻一天比一天還要晚天亮,
台北已經進入了冬天。
我不敢說我能記得跟你相處的每一天,
但是我敢說,我將永遠不會忘記你。-《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》
看到沈春華Life show專訪黃國倫和寇乃馨,
聽到黃國倫說:能和乃馨成為戀人,是很幸褔的事。
寇乃馨感動的說:他從沒有給過如此肯定的答案。
想起你說:有妳是我最幸福的事
我聽了也有極深的感動與感觸,
能聽你說出這一句話,我也覺得很幸褔。
讓我想到藤井樹的「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」這本書,
裡面寫的一句話: 「阿尼,曾經是你的女朋友,我很榮幸。」
阿尼是個作家,宜珊是個記者,
兩人是一對情侶,
宜珊每次問阿尼:你愛不愛我?
阿尼總是點點頭....沒有說過我愛妳~
宜珊在blog裡寫了一篇文章,標題:(點頭就是愛了?)
把他們之間的情形寫在blog裡,
也回問自己:
「我也沒說過我愛他,如果他也這麼問我,
我會不會也只是點頭呢?」
阿尼說:我們出門會牽手,看風景的時候會摟腰,
有時候會一起洗澡,上床做愛就更不用說了。
兩個人有這種程度的親密,卻連一句愛都說不出來,
到底是我們太膽小或者是我們太自大?
膽小是因為不敢說,自大是因為我們都認為早就是愛了,
所以不需要刻意掛嘴邊,
而且說了會更愛嗎?沒說就不愛了嗎?
兩人雖然同居在一起,卻日漸因為生活習慣與工作的天差地別,
缺少真正相處與實際的溝通,
宜珊因為愛的佔有慾無法忍受阿尼深受讀者愛戴,
男友變成是大家的,不能只是她一個人的,最後還是分手了,
宜珊寫了封信給阿尼說:
記不記得我問過你,你愛我嗎?你只是點頭,但沒有說愛。
你知道嗎?當你沒有說愛,只是點頭的時候,我就知道我輸了。
分手八個月後,阿尼有一天打電話給宜珊說:
「八個月前我們分手了,但我到今天才發現,
我一直忘了跟妳說什麼,我想是祝褔吧。」
「我愛過妳,宜珊,我很用心的愛過妳,
我們相愛的時候很完美,所以當我們不再繼續在一起了,
其實是不該有痛苦的。
沒有痛苦,就不會有遺憾。
沒有遺憾,就不會有任何的不愉快。
雖然我對妳不曾說過愛,但因為我真的愛過妳,
所以我想跟妳說....要幸褔,要好好的,才對的起我們愛過的對方。」
掛了電話沒多久,宜珊傳來一封簡訊:
「阿尼,曾經是你的女朋友,我很榮幸。」

這是藤井樹的第十四本書,
故事敍述阿尼這個作家為了創作新書而搬離舊有住處來到新環境,
在新環境與新生活的刺激裡,重新體驗與省視過往的人生與情感,
重新給自己追求的勇氣在面臨新感情的來臨與忐忑....
引述的文字,是最撼動我的部份,和你分享....
(註:※黃底的文字皆是引用書裡的內容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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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日劇裡
無言的畫面卻傳達著深刻的情感...
會忍不住動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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